各系、教研室及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1年“教学优秀奖”和“青年教师教学奖”的通知》的要求,请各系、教研室及中心根据学校2003年修订的 “教学优秀奖”、“青年教师教学奖”的评选奖励办法(兰交教发[2003]243号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
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根据各奖项评选条件进行遴选,经学院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将不再补报。
2.近两年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师不得参加申报。
3.申报者任现职或近三年以来教学任务饱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教学调研成绩为优秀或良好;
(2)参加过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且成绩为一等或二等奖。
4.申请者请登录教务处教学研究网页查阅评选奖励办法,下载并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教学奖申请表”。
5.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完成遴选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报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