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甘教师发〔2002〕19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实施办法与标准(试行)〉的通知》(甘教师〔2003〕5号)精神,拟于近期开展我校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认定对象
1、2009年以来补充到我校教学岗位上、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职称由非教师系列转到教师系列,需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
3、职称为副教授或教授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注:1、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中专教师资格证等非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均按无教师资格证对待,均需进行网上报名,根据个人学历、职称情况对照相应条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教师,本人需进行教师资格证遗失登报申明并提供申明遗失报纸原件、2寸照片1张、资格证书补办费10元,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进行补办。
二、认定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
根据教育部的安排,自2010年开始启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2011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7日,请需要认定教师资格的教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上报名”页面内(http://www.jszg.edu.cn/front/index.jsp)进行注册报名。
要求:(1)请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2)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位为硕士及以下、职称为讲师及以下的教师,均需参加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培训中心)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职称由非教师系列转到教师系列,转系列后职称若在讲师及以下的教师,也需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除学位为博士或职称为副高及以上者,其他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均需参加省语委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资格证书。
2、现场确认
所有在网上报名的教师,在确认信息无误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在报名网页内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思想品德鉴定表。请携带上述两种表以及下列材料于2011年11月14日——11月18日之间到人事组织部师资科(综合楼1318号)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
l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各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作)
l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l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l 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l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教师,需提供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应在本人档案中,可按相关手续到档案馆借出成绩单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l 普通话测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l 2寸照片3张(要求为蓝底,须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请在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姓名。
l 学位为博士的教师,只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照片3张即可。
l 职称为副教授及以上的教师,只需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照片3张即可。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请各单位成立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组,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填写《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试行)》(附件2),同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应栏内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只需填写测试成绩即可)并请测试组组长签字。
三、其他事项: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8〕163号)文件,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需交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20元/人。
2、近年来调入我校的教师中,在其它单位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但未在人事组织部师资科登记的,请务必持本人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到师资科进行登记。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2:《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试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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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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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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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正面二寸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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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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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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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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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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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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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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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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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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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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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
□证书遗失需补发
请注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名称、日期和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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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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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 诺 |
以上信息准确,情况属实。因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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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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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审核意见 |
有关材料已审核,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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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所填个人信息应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
2、本表一式二份,分别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和发证机关档案;
3、本表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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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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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人姓名: |
测试日期(测试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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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评 价 内 容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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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 讲 50分 |
教学目标(8分) |
1、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目标、思想教育目标)明确(4分) 2、教学设计全面、准确、合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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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处理(8分) |
1、依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安排教材内容(2分) 2、重点难点突出,层次分明(2分) 3、联系实际,深度广度适宜(2分) 4、不照本宣科,不出现知识性错误(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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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10分) |
1、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2分) 2、能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动手操作(2分) 3、能创设鼓励学生参与的教学环境(2分) 4、正确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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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技能(8分) |
1、表达流畅清晰(2分) 2、板书简明、规范、有条理性(3分) 3、课堂组织严密,体现出教师的主导性(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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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6分) |
1、仪容仪表庄重得体,教态亲切、热情、自然、大方(3分) 2、精力充沛、精神振奋、声情并茂(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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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10分) |
1、实现教学目标,完成了教学任务(4分) 2、及时解答学生的提问(2分) 3、课堂上对学生的学习及时反馈和评价(2分) 4、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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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 30分 |
教学目标 (10分) |
说明教学目标确定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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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难点的确定(10分) |
说明根据什么来把握和确定重点、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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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10分) |
按照怎样的思路设计教学过程,有什么具体考虑,有什么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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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20分 |
仪表仪态、思维表达(4分) |
1、仪表端正、举止大方、言谈自信得体(2分) 2、语言流畅、思维清晰且具有逻辑性(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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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 观念信念 (8分) |
1、对教师职业的认识正确,对自己职业的评价准确(3分) 2、对高校教师职业特色的认识清晰(2分) 3、在从事教师职业时遇到的实际问题及解决的办法(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对教师职业的认识是否明确、观点是否正确)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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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8分) |
1、教育学知识(4分) 2、教育心理学知识(4分) (通过教学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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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满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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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小组成员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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